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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拟定增募资不超80亿元股价涨4

  • 来源:本站原创
  • 时间:2024/1/24 19:15:45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8日讯今日,北汽蓝谷(.SH)股价上涨,截至收盘股价报8.68元,涨幅4.33%。

7月16日,北汽蓝谷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向面向场景化产品的滑板平台开发项目、整车产品升级开发项目、研发与核心能力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面向场景化产品的滑板平台开发项目投资总额20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7.04亿元,研发适用于各车型下车身的底盘平台技术,并在针对不同场景需求的设计中统筹考虑与上车体性能、结构等的配接。为了更能适应技术发展节奏和降低平台产品开发难度,轻重分离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汽新能源。项目为研发项目,不涉及项目备案环评审批手续;本项目未新增项目用地,不涉及用地审批。

整车产品升级开发项目投资总额26.83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5.14亿元,为ARCFOX品牌纯电动车型整车产品升级开发,具体内容包括全新平台运动化轿车(N51AB)、北汽新能源与华为战略合作旗舰产品-B级纯电智能化SUV(N62HBT)和精品A级跨界车型(场景化产品)3款车型全新开发,以及极致性能、豪华舒适C级纯电动智能化轿车(N61HBT)升级改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汽新能源。项目为研发项目,不涉及项目备案环评审批手续;本项目未新增项目用地,不涉及用地审批。

研发与核心能力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6.73亿元,具体内容包括三电技术能力提升项目、智能网联技术能力提升项目和ARCFOX品牌直销SPACE营销渠道网络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汽新能源。三电技术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00万元;智能网联技术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00万元;ARCFOX品牌直销SPACE营销渠道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00万元。三电技术能力提升项目和智能网联技术能力提升项目为研发项目,ARCFOX品牌直销SPACE营销渠道网络建设项目为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不涉及项目备案环评审批手续;本项目未新增项目用地,不涉及用地审批。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4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并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面向场景化产品的滑板平台开发项目、整车产品升级开发项目、研发与核心能力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和品牌美誉度,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北汽集团控制的关联方北京汽车、渤海汽车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北京汽车拟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35.99%,认购金额不超过28.79亿元;渤海汽车拟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3.01%,认购金额不超过.17万元。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对象中,北京汽车、渤海汽车为公司控股股东北汽集团控制的关联方,因此北京汽车、渤海汽车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发行底价”)。

北京汽车、渤海汽车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股份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截至年6月30日,北汽集团直接持有北汽蓝谷12.75亿股股份,占北汽蓝谷总股本的29.73%,通过北汽广州间接持有北汽蓝谷2.68亿股股份,占北汽蓝谷总股本的6.25%,通过渤海汽车间接持有北汽蓝谷1.29亿股股份,占北汽蓝谷总股本的3.01%,合计持股比例为39.00%,对上市公司实施控制。北汽蓝谷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86亿股(含本数)。北京汽车拟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35.99%、渤海汽车拟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3.01%。本次发行完成后,北汽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年7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取得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单位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批复文件。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后,本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责任编辑:徐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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